易门县纪委县监委现场清退违纪款
发布时间:2024-04-17来源:玉溪网

“谢谢你们啦,没想到还能拿到这几年的护理费……”近日,易门县龙泉街道敬老院参与护理工作的老人吴某某收到易门县纪委县监委清退的8160元护理费时高兴地说。与她一起收到护理费的还有另外一名老人。

清退现场,县纪委县监委对当事人讲清事实,工作人员将9360元违纪款面对面交还到老人手中,老人们感谢之情溢于言表。

据了解,该敬老院管理人员王某任职期间,利用工作便利,在负责报销、领取敬老院日常支出过程中,截留敬老院参与护理工作的老人吴某某等2人的护理费,并据为己有。经县纪委县监委调查核实,责令该管理人员将违纪所得退还参与护理工作的老人。同时,针对龙泉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对敬老院财务审批把关监督不严的情况,要求加强学习,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资金管理使用,防范廉政风险,保障群众利益,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群众的利益无小事,该给群众的钱,一分一厘都不能少,凡是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我们都要坚决彻底整治,让群众放心,让群众满意。”县纪委县监委工作人员介绍。

此次违纪款现场清退是县纪委县监委深入开展“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县纪委县监委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积极探索推行涉案款现场清退、上门清退工作机制。通过现场清退违纪款、现场宣读处分决定、现场开展警示教育等,做深做细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让警示教育更接地气,让群众在正风反腐中有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实现案件查办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2023年以来,县纪委县监委紧扣“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聚焦社保、医疗、惠民资金、乡村振兴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和广泛关注的难点热点,靶向施治,深挖细查背后的责任问题、作风问题、腐败问题。(通讯员 李源)



编辑:刘玉霞   审核:张志云   终审:蒋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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