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警方公布5起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3-20来源:玉溪警方

为维护良好网络舆论秩序、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切实提升广大网民上网安全感和满意度,2023年12月,公安部部署了2024年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玉溪市公安机关积极响应,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谣言违法犯罪活动,现对近期玉溪市公安机关破获的5起网络谣言典型案例进行公布。

案例1

梁某编造“上山捡菌遇到老虎”网络谣言案

2023年7月,峨山公安机关工作发现,梁某为博取关注,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三只老虎打架视频,并配上文字“再也不敢去拾菌”的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峨山县公安局依法对梁某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2

汤某某、何某编造“非法持枪、抢劫、强奸”网络谣言案

2023年8月,红塔公安机关工作发现,汤某某和何某因琐事多次发生冲突,未能协商解决。后双方矛盾日益激化,在多个网络平台发布视频泄愤,相互谩骂。随着“骂战”升级,二人开始捏造对方非法持枪、抢劫、强奸等不实信息,引发大量网民围观,跟进评论、嘲讽、谩骂,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依法对汤某某、何某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3

李某某编造“摩托车与电动车相撞致九死一伤”网络谣言案

2023年12月,澄江公安机关工作发现,李某某为博取关注度,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摩托车与电动车相撞致九死一伤”的虚假信息,引发网民关注讨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澄江市公安局依法对李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4

舒某编造“有人偷孩子”网络谣言案

2023年12月,澄江公安机关工作发现,舒某为博取关注度,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湖南长沙县黄花镇被偷了三个孩子,安沙镇三合村也丢了两个孩子,有一个陌生人刚把孩子迷晕,幸好被人及时发现,偷孩子的两个人被抓了起来……”的虚假信息,经核查,该谣言属于旧谣新炒。澄江市公安局依法对舒某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5

魏某某编造“红塔区某大楼要被拆除”网络谣言案

2024年1月,红塔公安机关工作发现,魏某某为博取关注,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红塔区某大楼要被拆除的图片视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依法对魏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编造、传播网络谣言

影响网络环境

扰乱公共秩序

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造谣者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造成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按照“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编辑:曾梦琪   审核:刘燕   终审:攸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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