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慑违法者 警示经营者
玉溪市市场监管“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3-20来源:玉溪网

近年来,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开展以“护民生”为中心,“保安全、反欺诈”为主题的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执法,向不法分子“亮剑”,打造市场监管系统执法为民的“铁拳”品牌。

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办案件2187件,涉案案值1595.51万元,移交公安机关涉刑案件43件。今年“3·15”期间,玉溪市市场监管“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公布,震慑违法者、警示经营者,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

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玫瑰鲜花饼

2023年7月,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玉溪某食品厂开展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其生产、销售的玫瑰鲜花饼外包装上,使用了“嘉花华+图案”的标识,该标识“嘉华”两个字明显比“花+图案”要大,且明显位于“花+图案”上方,显著突出了“嘉华”两个字,构成了与注册商标“嘉华”标识近似,容易使消费者误以为购买了“嘉华”的食品。

处理结果: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出没收该公司侵权的玫瑰鲜花饼、罚没21802元的行政处罚。

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他人进行交易

2023年10月,根据投诉举报线索,澄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澄江市某口腔门诊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其在美团页面发布的“开学季”活动中仅标注了销售价与划线价,未准确标明划线价格含义,且其中3个医疗服务项目信息在活动开展前没有以划线价成交的销售记录。

处理结果:澄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公司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没2596元的行政处罚。

未经审核发布医疗广告

2023年8月,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玉溪某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其在红塔区内实际投放发布的LED大屏广告、公交车车身广告、公交站台广告均未经审核,构成了未经审核发布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该眼科医院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21048元。

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半挂车

根据上级交办线索,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玉溪市某制造有限公司开展核查,发现该公司未按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对其生产销售的半挂车车辆识别代号进行打磨打刻修改,导致车辆识别代码存在打磨痕迹,且号码有重影。

处理结果: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没1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

2023年7月,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生态环境局联合检查组在对玉溪某机动车辆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在对某重型栏板货车和某大型普通客车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时,未按标准要求规范检验,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无法进行复核。

处理结果:属地监管部门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公司罚款30000元。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水泥

2023年7月,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上级交办线索对通海县某有限公司开展核查,发现该公司生产、销售的一款水泥不符合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要求。

处理结果: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及要求水泥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没112570元的行政处罚。

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

2023年11月,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和通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金山蔬菜批发市场开展计量器具现场检定过程中,发现通海县某食品店正在用的一台电子台秤具有易于做欺骗的特性,秤上具有单价1、单价2、单价3带有更改称量数值功能的按键。

处理结果:通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没收该食品店不合格的电子台秤,并罚款1000元。

销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

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开展非标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红塔区某车行、某电动车经营部在售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处理结果:对红塔区某车行、某电动车经营部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及要求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并罚款4720元。

药店销售劣药

2023年8月,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店开展检查、抽样过程中,发现该店在售的冬瓜子、浙贝母和川木通不符合规定(已虫蛀),属于被污染的药品,为劣药。

处理结果: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店作出罚没20130元的行政处罚。

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原材料进行抽样送检过程中,发现部分学校食堂购进的白粉丝存在超范围添加二氧化硫的情况。经调查溯源,被抽检的不合格白粉丝均为通海县某粉丝加工坊生产的产品。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将相关线索通报通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处置。

处理结果:通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粉丝加工坊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没3800.4元的行政处罚。(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冯天娇)



编辑:曾梦琪   审核:刘燕   终审:攸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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